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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匿名 留言:几个疑惑   2013/1/7 15: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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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请问:     1、签署婚前协议双方自己签有效吗?还是需要有相关部门的认可才有效?     2、婚前财产是不是不管婚姻存续多长时间,始终都是自己的个人财产?     3、怎么防范婚后对方私自负债而让夫妻两人共同承担?     谢谢!

【回复】
你好,1.婚前协议最好经过公证,更有保障。 2.婚前的个人财产都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但是如还未还清贷款的房子,在婚后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则应有另一方相应的份额,请你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3.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网友 匿名 留言:房子的问题   2013/1/7 14: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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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老婆要和我离婚,我在结婚前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签了一个公正协议。当时由于房屋年限不到五年就没有办过户,在09年我们办了过户手续,现在房产证上面写着房屋所有人是我,后面有一句是:与***共同所有。   请问老师:   一、这房屋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二、若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两人一人一半吗,她没有出一分钱。   此问题比较急,希望老师们帮帮忙,我给你作揖了!

【回复】
你好:这属于你的婚前所购个人财产,其实,只要能够证明在婚前有你自己的钱买了这个房屋,那么这个房子在法律上就应该归你所有。至于后面的房本上有共同共有一说,你可以打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房屋管理部门发的房本,重新给你颁发新房本。至少你应该提供你购房的资金来源、票据来往、契税等方面的证明。

网友 匿名 留言:租赁合同有效吗   2013/1/6 17: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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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个租赁合同的问题。   我于2011年5月,租赁了某商城的两个铺面做生意。当时是跟商城的招商中心签订了三年的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写明租金内三年不变动。   2012年10月份的时候,商城招商中心已经撤销,通知我们以后物业水电和租金,一并交到物业管理处。   今天2013年1月3日,物业管理处竟然来通知我们要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说以前的合同不算了,因为招商中心撤销了,还推翻了以前的合同条款,要求合同一年签订一次,不再同意三年内租金不变。并且要求我们重新缴纳合同的押金,物业处说招商中心跟他们交接的时候,并未交接押金给他们,我们需要自己找以前的招商中心相关人员退回押金。   对此,我想咨询一下。物业管理处的做法是否合法,我和招商中心签订的合同是否还有法律意义。面对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我应该如何辩答。   希望好心的法律相关人士能够帮我答疑解惑。谢谢啦!

【回复】
你好,此涉及到合同签订主体是否具有法律资格的问题。   如果与你签订的合同另一方有独立的工商注册信息,你签订的合同就应该得以执行。如果与你签订合同的另一方仅是某一实体的某一部门或某一个机构,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具有法律主体资格的一方,那么该合同得到执行的可能性很小。   因为是与商厦发生经济联系,那么与你同类情况的其他租赁人也应该对此提出异议。建议联合起来,讨要说法。

网友 匿名 留言:拘留的问题   2013/1/6 17: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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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湖南人,我有个哥哥在广东茂名市高州帮别人开车拉货,今天家乡突然收到一份刑事拘留通知书,说我哥哥涉嫌盗窃已被茂名警方拘留、拘留日期是5月29日,后来打电话问我嫂子,才知道他那天帮别人拉的货有问题,是盗窃来的脏物。所以被拘留。而且那批货的货主现在警方还没逮捕到,现在我全家都在湖南,具体情况也无法知道,只了解我哥现在还在被拘留,而且不允许亲人去探视!      我想问问,他这种情况是犯什么罪?是属于涉嫌盗窃吗?会拘留多久?允许保释吗?      作为家属,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才好??

【回复】
可以取保候审。具体罪名你们应该向公安局了解。

网友 Peter 留言:商标被侵权   2013/1/6 15: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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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商标,一直在酒上使用,2006年在商标局注册过。前几天,我看到市场上有人用与我一样的商标,在销售白酒,我能不能让他停止销售?

【回复】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第五十三条 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请你保留好市场上别人销售白酒使用与你相同商标的证据,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维护自己的权利,让他停止销售并且赔偿你的损失。

网友 fan 留言:我家的田地可以要回吗?   2012/9/21 9: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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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是这样的:由于我当时上学,家里的地种不过来,所以一块我家的田地暂时让我一位亲戚耕种,这块地是挨着我亲戚的地的,可后来我毕业了,去回亲戚要地,亲戚不给,并说:地不是我家的,地在他的承包合同上,你家的没有,我看了,家里的合同上是有的,但这就造成了一地二包的情况,现在地被我亲戚占着,并种着树,至到今天才全部把树处理了,不过,地的税都是由其缴纳的,听说如果这种情况持续缴纳6年以上的税,就视为我们家放弃了田地的所有权,不管土地合同上是否标明这块地是我家的,我想问问我家是否可以要回这块地?如何要?谢谢给予解答。 地已经被人家占有10年以上了,且由其交税,现在不交税了,也由领补贴,地属一地二包,两家合同上都有,是当时村委给划分的,我们当时不知道,后来要地时才知道他们合同上把我们家的地也包括了,两家地是挨在一起的,不过村里可以证明是我家的口粮地,但是,我听说:如果地别人种着且长达6年以上,且由别人缴纳锐款的,是要不回的,这是真的吗?我发现网上有类似案例

【回复】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只能由国家或集体所有,你家作为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在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经济合同》以后,即享有土地使用权。根据你的叙述,村委会的“一地二包”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需要综合承包合同的签订时间、是否向行政部门备案等因素考虑。建议你,首先向村委会了解清楚“一地二包”的原委,通过村委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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