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江西人。我和老公协议离婚了。他比我大近30岁,婚钱用钱款炒股,并将炒股获得的钱款购置了一套房屋,但婚后因故将该房屋差价置换了另一套。婚后他又购置了两套房屋,并与子女共同购置了一处别墅,同时为子女的经济活动提供了一定的经济帮助,办起了公司。我认为这些房屋,股票都是婚后共同财产。请问我能分割到多少?
【回复】
对于你老公婚后购置的两套房屋,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两人各得一套。对于你老公和子女共同购置的别墅,因产权不仅属于夫妻两人,还涉及他子女的权利,所以该套别墅不应在离婚纠纷中处理,而应由该别墅的4位权利人另行析产解决。对于婚后购置的家用电器、家具等财产,应作为夫妻财产予以分割。对于你老公婚前购置婚后又差价置换的一套房屋,给房屋产权虽然是婚后取得,但用于置换的原房屋是你老公婚前购得,因此该置换的房屋应当作为你老公婚前购置的房屋变更后取得的,应作为你老公婚前财产归他所有。对于置换房屋支付的差价款,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对于股票和资金,婚前的部分作为婚前个人财产,婚后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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