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上海国创律师事务所!   邮箱:info@gcls.cn
chenmin@gcls.cn  电话:0086-021-62996116-0

News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创要闻 - 法律资讯

交通事故相关问题

更新时间:2011/12/28 11:17:42 浏览次数:3309

                                                      作者:张晓雪  律师助理

       近些年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增加,道路交通成了一个城市比较头疼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随之这些城市的交通事故数量也是有增无减。那么现在就道路交通问题我们简单进行一些讲解。

       一、“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为过错或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那么当发生交通事故作为当事人的我们应如何处理呢?一、要停车确定受害者的情况。二、根据受害者的情况采取救助措施。三、及时给交警部门打电话。四、保护好现场,要收集好证据。五、马上通知保险公司。

       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一般为:事故发生——报警——责任认定——民事赔偿——如果当事人共同申请交警调解,交警可以调解:

       1、调解成功——签订赔偿协议——履行协议——结案

       2、调解失败——一方反悔——到法院起诉——法院审判——责任人履行判决书——结案

       对于大部分交通事故“私了”的比较多,但是请市民注意有三类交通事故当事人不能“私了”,这三类事故是: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单方事故,这三类事故必须由交管部门处理。

       三、我们都知道到法院起诉要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后您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

       1、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无关的损失,诉讼时效为两年。

       2、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例如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诉讼时效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但是在一年内未治疗终结或者一年内未能定残的,则适用《民法》中的规定,即诉讼时效中止。

       目前,交通事故案件数量增长较快,提醒广大市民注意自身安全,一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请及时联系相关专业人士,如律师,这样可以使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