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
国创观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救济方式
劳动者在某公司工作期间,单位未足额为其缴纳社保,其换了多次工作若干年后,还能向人社局(税务局)请求追缴吗?有没有时效限制? 现在的主流裁判观点认为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上位法未设置..
06-18
国创观点|建工合同无效,管理费、居间费还能不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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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获不起诉决定!
最近由我所合伙人许乐律师、合伙人季鑫律师办理的储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储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图为不起诉决定书) ..
随着中国制造业出海步伐加快,跨境贸易中的货款拖欠风险,早已成为不少出海企业面临的共性难题。近日,上海国创律师事务所协同乌兹别克斯坦合作律所Prae Legal Law firm (Uzbekistan)办结的一起中乌跨境电梯货款追偿案件,为中企海外维权提供了可参考的实践样本。
案件回顾
本案委托人是一家位于江苏本土专注楼宇特种设备制造的上市企业,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近年不断开拓中亚市场。2019年,委托人企业与乌兹别克斯坦某企业签订大额电梯供应合同,按约定完成全部交货义务,所交付电梯总价值超200万美元,全部通过当地验收标准并投入使用。然而买方在支付部分款项后便持续拖欠余款,截至2021年底,仍有90万美元货款迟迟未能到账,多次跨境沟通无果后,委托人企业于2022年9月正式委托上海国创律师事务所启动境外维权程序。
接受委托后,上海国创律所第一时间整合跨境法律服务资源,联动乌兹别克斯坦当地合作律所组成专项办案组,查实被告方在乌的财产情况,发现被告方虽有财产但不足以偿付原告方中企。在中乌之间签有双边确认民事裁定条约的情况下,一致决定在乌兹就近起诉,这样更有利于掌握被告方的资产动向,并且及时申请适合的司法程序。办案组分工协调,由中方协助企业逐项梳理交易凭证、交货记录、沟通函件等全套证据,同时多轮次线上会议结合乌兹别克斯坦当地民商事法律规定制定各阶段维权方案。
第一阶段,“先礼后兵”先行启动诉前协调程序,获知被告方并非主管违约而是客观上工程款项未回收导致资金流困难,双方律师向买方释明违约后果,提出可以分期支付的方式,督促其主动履行付款义务。
第二阶段,“以诉促调”协调未果后正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始终保持与买方、当地司法机关的高频沟通,最终推动买方先行偿付总计20万美元货款本金,同时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进一步明确约定剩余货款本金、违约罚金及维权相关成本的分期支付方案。但和解协议签订后,买方并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再次出现拖欠,甚至出现说服执行法官故意拖延执行的情况。
第三阶段,“以破产程序敦促支付”办案组随即调整维权策略,在及时向法院申请查封冻结被告方名下不动产、设备、银行账户等资产全面查控冻结,另一方面,在执行程序中依法提起破产清算申请,推动法院对买方的全部经营流水、交易往来进行穿透式调查,并且挖掘其中的刑事风险,对买方形成强大的司法压力。
最终历经近四年的跨时区沟通、多轮司法程序推进,办案组最终协助客户实现欠付货款、全部违约罚金及维权成本全额偿付到位,金额达700余万元等额人民币,实现了债权100%覆盖回收。
案件小结
本案的顺利办结,不仅为出海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也印证了中资企业遇到境外贸易纠纷时,依托专业跨境法律服务团队、合理运用当地法律规则,完全可以实现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为更多制造业出海企业的境外风险防控、纠纷处置提供了典型参考。
案件办结后,客户对本所的跨境法律服务的专业能力、持续跟进的责任态度给予高度认可,并出具了热情洋溢的推荐信。


国创律师事务所 |涉外团队 陈敏律师 陈依雯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