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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创观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诉讼可能性分

更新时间:2024/4/22 14:11:05 浏览次数:52



自2022年以来,全国各个地区都在积极推进辖区内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以谋求便利化居民们日常生活场景,但与此同时,加装电梯带来的邻里纠纷亦愈演愈烈。接下来就笔者就顾问单位近期发生的一起加装电梯纠纷,来探讨一下目前“加梯”可能产生的纠纷类型、可诉性及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目前因“加梯”导致的常见纠纷,原因在于低层居民对于“加梯”带来的采光、结构、噪音及房屋贬值等负面影响与高层居民希望改善居住条件的迫切需求之间的冲突,进而演变成为低层用户阻挠“加梯”事宜后续推进的侵权纠纷。


实际在笔者此前参与的机关单位内部商议过程中 “加梯”纠纷的立案时常成为老大难问题,管辖法院经常以缺乏诉讼请求法律基础为由不予立案。但自从2023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明确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8条、《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22条等项规定,前述纠纷应当采取司法途径解决,侵权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那么解决了立案难的问题后,如何设计诉讼请求成为了权利人下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基于现有案例分析,通常来说要求低层居民排除妨害、停止侵害也就是“不再阻挠加装电梯施工“的诉请占比较高,此外权利人还可以一并要求侵权人承担部分律师费及施工误工费用。



既然目前采取司法途径的第一道门槛已经过去,那为了使得自己的诉请能够得到法院支持,居民通常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一般来说需准备以下材料:第一次征询结果及公示情况、第二次单元楼征询结果及公示情况、“代建”协议、“加梯”协议、规划设计公式方案及公示情况、公示反馈意见处理方案、打款证明以及侵权人侵权行为证明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阻挠开工”证明。一般如果能够充分详尽的提供以上材料,且流程程序上符合“双三分之二“、”四分之三“要求,原告的诉讼请求有较大的概率得到法院的支持。当然,低层居民如果希望自己的利益得到保护的,也可以在充分举证证明自己提出的”加梯“导致的采光、噪音、结构乃至房屋贬值等负面影响后,要求重新对”加“梯设计方案予以更改,以求最小程度消除负面影响。


本文最后,笔者认为虽然目前“加梯“引发的司法案件数量日益增加,但是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法官也大多希望促成原被告双方的调解。因此考虑到司法诉讼索要花费的时间及经济成本,或许矛盾双方坐下来好好谈谈才是解决此类纠纷的最佳方案,毕竟古语亦有云:远亲不如近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