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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与产业目录公开

更新时间:2019/7/16 18:04:29 浏览次数:1230

        2019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 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 年版) 》以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2019 年版)》,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于三份清单中,放松对于制造业、农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管制,进一步鼓励外商在我国进行投资,扩大开放各行业。


一、《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第25号令,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与此同时,《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废止。


        相比2018年6月28日发布施行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负面清单从48条精简至40条。其中对于采矿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取消了相关限制。具体对比内容如下:


        除上表外,2018年负面清单中第7条“禁止投资稀土勘查、开采及选矿”与第8条“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勘查、开采及选矿”合并为2019年负面清单中第5条“禁止投资稀土、放射性矿产、钨勘查、开采及选矿”。

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第26号令,发布《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与此同时,《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废止。


        相比2018年6月30日发布施行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负面清单从45条精简至37条。其中对于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取消了相关限制。具体对比内容如下:


        除上表外,2018年负面清单中第6条“禁止投资稀土勘查、开采及选矿。(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稀土矿区或取得矿山地质资料、矿石样品及生产工艺技术。)”与第7条“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勘查、开采及选矿”合并为2019年负面清单中第4条“禁止投资稀土、放射性矿产、钨勘查、开采及选矿。(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稀土矿区或取得矿山地质资料、矿石样品及生产工艺技术。)  ”

三、《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第27号令,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与此同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其中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已于2018年7月28日废止)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废止。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中,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分别为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及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