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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如何?

更新时间:2014/10/16 15:19:00 浏览次数:1766
进行商品房预售必须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无证预售,则会因为《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造成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有些开发商为了追求更高的房价,利用这一条主动主张合同无效。如果开放商有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购房者可以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第9条请求开发商返还已付的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