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2
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获不起诉决定!
最近由我所合伙人许乐律师、合伙人季鑫律师办理的储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储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图为不起诉决定书) ..
06-02
专业解决婚姻纠纷困境
很多人离婚吃亏,不是道理错了,而是不懂取证、不会抓重点、错过最佳维权时机。财产被转移、抚养权拿不到、债务莫名背锅,大多都是前期操作失误导致家事案件从来不靠“吵”,只靠证据+策略+本地裁判经验。同样的案情..
06-02
国创(苏州)涉车律师团队如何逆转82万宝马欺诈案
01一起典型的二手车纠纷,一段曲折的诉讼过程 2021年8月,南京曹先生花费81.8万元购买一辆宝马二手轿车。交易中,卖方仅口头告知“右前叶子板、前杠补漆,更换下摆臂”,合同上手写“此车发生过交通事故,..
张某和王某2011年结婚,2012年张某向其朋友李某借款5万元,借条上借款人只写了张某一个人的名字。2013年,张某与王某离婚。因张某一直未归还李某的5万元钱,故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和王某共同承担该5万元债务。
王某认为,尽管该笔借款发生于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是是以张某个人名义借的,自己对此也并不知情,李某也无证据表明该笔钱用于二人共同生活,故该笔债务为张某的个人债务?
真的是这样吗?我们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吧。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故本案中,虽然该借款是以张某个人名义发生的,但是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张某和李某没有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王某如果没能够举证证明存在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情况,即张某和王某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李某知道该约定,那么王某就应当和前夫张某共同偿还该笔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