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5
聚焦ESG背景下律师事务所可持续发展 ——上海国创律师事务所主办的第九届80后律所主任论坛成功在沪举办
2025年6月13日至14日,由上海国创律师事务所独家主办的第九届全国80后律所主任论坛在上海城中希尔顿酒店成功举办。本届论坛以“ESG背景下律所可持续发展”为主题,汇聚了来自英国、阿联酋、马来西亚、新加坡以及..
06-24
【媒体报道合集】将80后律所主任的声音传得更远
一个论坛活动能够连续举办9届,已然成为一个具有可持续发展生命力的IP。为了让80后主任群体的声音传递更远,我们共同建设这个大IP,使其更具有社会影响力。 主办方特邀上海普陀律师、经济日报、解放日报、..
06-21
国创观点|提供劳务者受害如何主张赔偿
在民事活动中,无论是工程建设、还是装修装饰,各行各业都离不开劳动力。劳动合同法意义的劳动者为此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除此之外,劳务作为劳动力供给的一种方式也普遍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我们知道,..
问:替亲戚咨询,他的生父早年去世,母亲改嫁,他当时14岁,有个姐姐已婚,他仍与姐姐住生父的房子,生活费由继父和母亲供给。他16岁到继父家生活,后来又到原籍继承了生父的房屋,但在经济上仍与继父来往。继父建房时姐弟俩出资,继父、母亲的生活均由他们照料。继父临终时把房产证给他并嘱料理后事。继父去世后,继父的从未尽过义务的儿子周某要求继承全部房屋,其理由是:他已继承了生父的遗产,母亲改嫁时姐已结婚,继父的遗产跟他没有关系。请问这些理由对吗?
评析:他的母亲改嫁时,他虽未和母亲一起去继父家生活,但是由母亲和继父提供了生活费,而到16岁之后也和继父还有母亲他们一起生活。可以认定,他和继父之间已形成了抚养关系,双方互有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你的这位亲戚是有权继承继父遗产的。你提到他的继父的亲生儿子未尽到抚养义务,那么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遗产分配时,周某应当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