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2
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获不起诉决定!
最近由我所合伙人许乐律师、合伙人季鑫律师办理的储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储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图为不起诉决定书) ..
06-02
专业解决婚姻纠纷困境
很多人离婚吃亏,不是道理错了,而是不懂取证、不会抓重点、错过最佳维权时机。财产被转移、抚养权拿不到、债务莫名背锅,大多都是前期操作失误导致家事案件从来不靠“吵”,只靠证据+策略+本地裁判经验。同样的案情..
06-02
国创(苏州)涉车律师团队如何逆转82万宝马欺诈案
01一起典型的二手车纠纷,一段曲折的诉讼过程 2021年8月,南京曹先生花费81.8万元购买一辆宝马二手轿车。交易中,卖方仅口头告知“右前叶子板、前杠补漆,更换下摆臂”,合同上手写“此车发生过交通事故,..
问:刘某欠我一笔钱,可是因为种种原因,我手上只有一张欠条的传真件,并没有原件。因为当初欠条是他写好传真给我的,我认识他的字迹,应该是他本人书写的。 请问传真件的欠条在法律上有无效力?如果他否认欠钱,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在司法实践中,并未一概否定传真件的法律效力。但传真件的法律效力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以下几种情形下传真件具有法律效力:1、当事人认可传真件的内容;2、传真件中所表述的内容,能够被其他书面证据 (文件、信函及电子邮件)所佐证,或被有关事实所佐证; 3、传真件上面有发出方传真机的号码和发出日;4、发出传真件的一方保留了发出凭证 (传真机是有这个功能的)。 按照庄先生的情况而言,如果传真欠条无法确认由欠款者本人所写或者对方否认证据效力,那就必须有其他证据作为佐证。比如:欠款事实录音、银行划款记录、相关证人证言。当传真件和其它的证据结合起来,形成证据锁链,就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因此,建议你多收集能佐证欠条的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