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1
国创观点|提供劳务者受害如何主张赔偿
在民事活动中,无论是工程建设、还是装修装饰,各行各业都离不开劳动力。劳动合同法意义的劳动者为此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除此之外,劳务作为劳动力供给的一种方式也普遍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我们知道,..
06-17
国创丝路| 国创律师出席WLN 2024 伦敦春季会议
2024年5月16日至5月18日,上海国创律师事务所涉外事务部的陈敏律师、季鑫律师赴英国伦敦参加WLN律师联盟春季会议。此次会议安排在历史悠久的国际化大都市伦敦,吸引了来自20多个国家、70多名律师代表参加本次国际..
06-07
国创观点|被执行人故意损毁已拍卖的房屋,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1.拘留、罚款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问:张某欠我一笔钱不还,现在还款日期已经过去了多日,他依旧敷衍拖延,丝毫没有要还钱的意思。 现在我想去起诉他,朋友说我可以在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将他的一辆车子扣住,这样一旦胜诉就不怕拿不到钱了。 请问财产保全是否真的有这样的效果? 申请财产保全是应当在起诉时一并向法院提出么?是否需要一些条件?
律师回复: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诉讼中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 四,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 五,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