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5
国创观点|买百万理财亏掉97%,银行一分不赔?——从某银行“飞单”案看适当性义务的边界
近期,互联网上一则关于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的判决引发较大关注:天津银行上海某支行一客户,在理财经理推荐下购买170万元“飞单”产品,产品爆雷后净亏160多万元。一审法院判令银行承担10%赔偿责任,二审法院却..
08-06
中国医药企业出海过程中需关注的风险要点
一、中国医药产业走向世界的热潮来临 目前,我国医药产业规模位居全球第二,创新药在研数目达到全球的30%左右。根据我国国家药监局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已批准上市的创新药达76个,超过2024年的48个,创历..
08-06
上海国创律师事务所入选“上海国际法律服务枢纽”涉外机构名录
近日,由上海市律师协会倾力打造的上海国际法律服务枢纽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正式上线内测。上海国创律师事务所凭借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的深厚积淀与专业实力,成功入选枢纽“涉外机构名录”。同时,国创所主..
问:我和贾某做生意,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但由于资金周转的原因,付款迟延了大约1个月左右。以上情况之前我口头向他说明了,他说没有问题。可是事后他却让我付违约金,并且说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每日千分之五,这样一算违约金竟然有4万多元,比银行利息高得多。但是,当初签合同的时候我根本没有留意这一条款。现在贾某要求我按照合同付违约金,请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合理么?我是否需要付这么多钱给他?
答:如果你认为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可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法院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因素加以调整,并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