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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

更新时间:2013/4/17 11:31:35 浏览次数:1670

律师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公公去世了,但是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我公公有三个子女,婆婆也在世。目前这房子(两室一厅)现在一直是我们在居住。由于上海在1992年的时候公房改私,所以当时我公公就买下了,但当时是我公公和我老公居住的。其实我老公那时单位是可以分房子的(一室一厅),但是当时由于有房子居住,所以就没分给他。目前这套房子的户口本上是我老公和女儿的名字,请问这房子如果上法院上诉的话,会如何分配(没任何遗嘱的情况下)?另一种情况如果我婆婆现在在公证处公证的话,把她的那份给我老公,上法院的话又会如何分配?

律师说法:

房产证上是公公的名字,这套房屋就是你公公的财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该走法定继承,即你的婆婆和老公来分割这套房子。跟户口本是没有关系的。

如果你婆婆在公证处公证,属于放弃遗产继承,那么这套房子由你老公自己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