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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银行劫案告破

更新时间:2013/4/12 17:22:31 浏览次数:1539

男子(右)得手后被银行职员和“的哥”追击,“的哥”抽出皮带与其对峙(道路监控画面)。

  据《新闻晚报》报道名牌大学毕业的90后,因为就业恋爱不理想,竟铤而走险抢银行。记者11日上午从上海浦东警方了解到,10日中午发生在浦东张江路一家银行内的持刀抢劫案仅13个小时就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万某已于11日凌晨落网。目前,万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11日上午11时许,上海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一男子持刀进入张江路一银行内,威逼银行工作人员交出10万现金。该男子在逃跑过程中遭见义勇为群众追击,遂将抢得的钱款丢弃,事发过程中未有人员受伤。

 

  案发后,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案发地周边地区开展走访调查,并详细询问目击证人案发经过。11日凌晨0时5分,犯罪嫌疑人万某在张东路某小区落网。警方在其暂住地查获了作案时穿戴的衣服外套、口罩和携带的背包。经初步审讯,万某对作案经过供认不讳。

  “下午回家后,感觉胃不舒服,就睡下了……没听到你们的敲门声。”到案后,面对侦查员的询问,小万显得有些紧张。长相斯文皮肤白净,戴着眼镜的万某,今年23岁。2008年,来自山东泰安的万某考入上海财大,去年毕业的他一直找不到理想的工作,如今从事一份不算正规的销售工作,今年年初又和女朋友分手了。年轻的万某没有及时调节好心态,做出了疯狂的举动。

  “分手时,我曾经希望女朋友能回心转意,甚至还自残过,不过没成功……”面对民警的询问,万某一直没抬过头,显得有些懦弱。

  目前,万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律师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本案中,万某持刀抢劫金融机构,构成了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如果有悔过表现,预计可以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