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
国创观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救济方式
劳动者在某公司工作期间,单位未足额为其缴纳社保,其换了多次工作若干年后,还能向人社局(税务局)请求追缴吗?有没有时效限制? 现在的主流裁判观点认为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上位法未设置..
06-18
国创观点|建工合同无效,管理费、居间费还能不能要?
在建设工程领域,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施工等现象长期存在。部分企业或个人通过出借资质、转包工程向实际施工人收取“管理费”获利,也有一些人利用自身资源或信息优势,为他人介绍工程项目,并按工程价款一定比..
06-02
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获不起诉决定!
最近由我所合伙人许乐律师、合伙人季鑫律师办理的储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储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图为不起诉决定书) ..
为响应十八大号召以及新一届国家领导人提出的“依法治国”理念,普陀区司法局提出了”送法进机关、送法进企业、送法到基层” 的法制宣传要求,国创所积极响应,由上海国创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曙东于2013年4月8日上午9:00展开第一讲。
王曙东主任的选题是“从水之谜局看政府信息公开”,从湖南省长寿镇的居民饮水问题展开,透过对事件成因的分析、解决之道引深至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政府信息公开的概念、发达国家的立法、我国立法沿革、信息公开的种类、方法、途径并结合另外一些时事案例深入浅出,将这一行政法专题讲的生动精彩。

当天,参与听讲的有真如镇政府的从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到镇长在内的70多名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大家听讲后纷纷表示,内容丰富精彩、演讲者思路清晰,让他们收获颇丰。并希望以后这样的讲座能够成为一种常态。

王曙东主任回所后认真听取了各方反馈意见,决心要将这个系列活动举办好,并对“国创律师讲师团”的成员提出要求,所有课程要在所内进行试讲,不断完善后再呈现出去, 要让每一场授讲成为一个精品课程。在将法制宣传工作在更大范围内展开的同时,要坚持打造国创律师事务所专业、严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