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
国创观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救济方式
劳动者在某公司工作期间,单位未足额为其缴纳社保,其换了多次工作若干年后,还能向人社局(税务局)请求追缴吗?有没有时效限制? 现在的主流裁判观点认为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上位法未设置..
06-18
国创观点|建工合同无效,管理费、居间费还能不能要?
在建设工程领域,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施工等现象长期存在。部分企业或个人通过出借资质、转包工程向实际施工人收取“管理费”获利,也有一些人利用自身资源或信息优势,为他人介绍工程项目,并按工程价款一定比..
06-02
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获不起诉决定!
最近由我所合伙人许乐律师、合伙人季鑫律师办理的储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储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图为不起诉决定书) ..
2010年7月9日上午,上海国创律师事务所的王曙东主任、陈敏律师一起来到了上海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协会,与上海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协会的秘书长李林海一同讨论了将来物流行业的发展趋势。上海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协会的秘书长李林海在简单介绍了物流企业现今的发展趋势、面临的一些法律问题后,国创律师事务所的王曙东主任利用自己长期在法律工作中累积的经验、与陈敏律师一同对物流企业所面临的的法律风险作了总结,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双方在经过诚恳而又深入的交谈后,对于在货代行业里存在的体制问题也相互交换了意见。
上海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协会是于1992年9月成立,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国际货运代理业快速发展条件下,成为我国(除港澳台外)最早成立的省市级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协会。本着"指导、服务、协调、保护"的宗旨,上海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协会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管理,维护上海国际货运代理市场的经营秩序;研究国际货运代理业发展趋势;代表会员利益,反映行业呼声;开展各类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协调行业内外各种关系,促进上海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