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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匿名 留言:可怜保安   2013/1/20 22: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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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合同期从2008年1月5日至2011年1月14日在A公司担任保安一职,但在2010年6月22日公司以我的身体为由将我辞退。我的工资是1400元,辞退前公司没有安排休息日。我在这家公司做了2年多,其中多次加班,将我的身体搞垮,经常发生头晕,头痛,心律不齐等 症状,公司口头承诺给予医疗赔偿,即160X30=4800元,但拖延不给。现在我想申请仲裁索要从2008年1月15日至2010年6月22日期间的医疗补助共计4800元,我有劳动合同,还有上班的排班表,请问我还需要哪些证据?请问我本人需要去做工伤鉴定吗?诉讼时效过了没有呢?

【回复】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者申请仲裁,你有很多优势。你当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你甚至可以主张少发了工资,当然还有年休假等补偿。至于具体数额要求,建议不要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

网友 匿名 留言:找谁维权   2013/1/20 22: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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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您:      我们单位没有给任何员工签合同。我们是一家小学课程培训机构。实习期就3——6个月。实习期内没有保险。但是这家单位根本就没有注册,或者说是非法的。我们应该找什么部门告他呢?我们工服,工牌,课时记录倒是都有。还有一点,当时给我们办入职体检的时候用的是一家注册的网络公司的名字。法人就是我们这个单位的领导。我们每个人手里都有体检报告。但是网络公司的账上没有钱。像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回复】
这样的工作,确实令人揪心。用人单位如果连主体资格就不存在的话,那么你的维权可能要困难一些。目前来看,工资应该是按时发放了吧。    目前看来,注册的网络公司是可以成为被告的。

网友 匿名 留言:瓷砖   2013/1/20 22: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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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我买了一套房子,交房时卫生间已经铺了瓷砖,现在我的房子装修了,在卫生间的原有瓷砖上又铺了一层瓷砖(没有破坏原有瓷砖和防水),现在楼下卫生间漏水了,责任应该谁负?我还是物业?房子刚买不到5年。    如果是由于我铺瓷砖引起的漏水,我是不是要负全责?如果不是由于我铺瓷砖引起的漏水,又应该怎么办?

【回复】
装修卫生间,不知道你是否做了防水处置。如果你做了,那么你的责任可能就很小了。如果渗漏水,一般还涉及到质量鉴定,以便查实漏水的原因。但如果被害人房屋因此遭受了破坏,他是有权提起诉讼的。

网友 匿名 留言:加班费   2013/1/19 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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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新公司至今,加班每月100小时,只给9元一小时加班费。按全工资应该是16元。可全工资(2850元)分成六项,基本工资项为600元。没扣过钱,签过工资确认单。请问这样计算是否合法?加班费基数是否正确?

【回复】
根据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取得自己应得的加班费。

网友 匿名 留言:遗产   2013/1/19 19: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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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个事情,一个亲戚,在世的时候是五保户,但是村里并没怎么尽到责任,老人看病生活部分费用都是我们出的。老人过世后遗产该如何呢?

【回复】
你好:根据继承法,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你们分得相应的遗产份额。

网友 匿名 留言:围墙   2013/1/18 1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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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2005年1月,我把自己的房子卖给邻居洪家,其中包括门前的一块空地。此空地以前用土墙围着,卖给洪家时只剩下围墙石脚,洪家就用煤渣砖在原来的石脚上重新砌起围墙。这块空地在1984年以前是我家堆放杂物的地方,我家在1984年的时候从山墙上开了一道门,将这块空地作为自家进出的通道,并用土墙把这块空地围了起来。后来,崔家建盖房子,就在其建盖的房子与这块空地的围墙之间留下一条最窄处有2.9米的一条道路作为自家及另外4家人的出路。因崔家时常在房门堆放一些杂物,使这条路变得更为狭窄,给自己及他人的通行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现在他认为洪家所建围墙妨碍了自己及其他几家的出路而告上法院,法院会支持他吗?

【回复】
你好:相邻双方应和睦相处、相互谦让。建盖房屋及其他建筑物不应影响他人,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有权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因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应及时主张自己的权益。本案中崔某认为洪家所建围墙妨碍了自己及其他几家的出路,但因洪家建盖的围墙是在你家原来修建围墙的范围内,并没有扩大,而你家建盖的围墙是在1984年就形成的,应属历史形成。而崔某所建房屋在你家建盖围墙后才建盖的,建盖时应想到地点有限,留足路面以方便自己及其他几家进出。现崔家在自己建盖房屋后,又在门前堆放一些杂物,使道路更为狭窄,所以崔某应自己清除这些杂物,以方便自己及他人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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