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1
国创观点|提供劳务者受害如何主张赔偿
在民事活动中,无论是工程建设、还是装修装饰,各行各业都离不开劳动力。劳动合同法意义的劳动者为此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除此之外,劳务作为劳动力供给的一种方式也普遍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我们知道,..
06-17
国创丝路| 国创律师出席WLN 2024 伦敦春季会议
2024年5月16日至5月18日,上海国创律师事务所涉外事务部的陈敏律师、季鑫律师赴英国伦敦参加WLN律师联盟春季会议。此次会议安排在历史悠久的国际化大都市伦敦,吸引了来自20多个国家、70多名律师代表参加本次国际..
06-07
国创观点|被执行人故意损毁已拍卖的房屋,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1.拘留、罚款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权益纠纷案
经办律师:王曙东主任律师
甲公司由三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其中A股东出资34%,B股东出资33%,C股东出资33%。在公司成立一段时间之后,由于A股东负责公司的销售业务长期不在公司,公司的内部事务主要由B,C两位股东负责。二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渐渐的将A股东排挤出公司,A股东作为公司最大股东连办公桌都没有。鉴于以上原因,A股东意欲将其股份转给D,从而退出该公司的运营。
但是B、C两位股东因为公司的业务主要依靠销售,故不同意A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甚至还伪造了增资协议、股东会会议记录等资料,并向法院起诉要求A股东偿付根本不存在的增资款项。同时B、C两股东还通过自己另行注册的乙公司,将甲公司的相关资产转移至乙公司名下,企图吞为所有。
在本所律师的法律服务之后,A股东完成了股东会的召集、主持、相关内容表决,并给与B、C股东以正式函告,最终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成功转让股份,退出了该公司。同时,经过律师对于银行记录,往来凭证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收集与分析后,成功将该笔资产追回。同时还使B、C两名股东因虚假注册资本罪、职务侵占罪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作者:周逸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