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
国创涉外团队三天为乌兹别克斯坦客户追回70余万元损失
引子:一条来自丝绸之路的求助信息 我好像被骗了,我支付了全部的货款,但贸易公司一直用各种方式阻止我看车。”我看着微信群里乌兹别克斯坦商人的微信留言,他在海关口岸找了好久,才找到的几台货..
11-25
国创文化|2026共赴未来,国创总部及苏州分所漫山岛团建
2025年11月21日至23日,国创律师事务所组织总所及苏州分所同仁,在苏州漫山岛开展了为期三天的秋季团建与业务交流活动。本次活动旨在促进总分所之间的专业交流与团队融合,增强事务所的整体凝聚力。 ..
11-19
国创丝路|杨玛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KHOR SEE LIN律师拜访上海国创律师事务所
2025年11月19日,YEOHMAZLINA&PARTNERS杨玛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KHORSEELIN律师拜访上海国创律师事务所。上海国创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敏、合伙人季鑫、姚若愚律师热情接待。 SEELIN女士是YEOHM..
美国苹果与深圳唯冠ipad商标之争,2月29日在广东省高院二审开庭,悬而未决的iPad大陆商标权归谁所有,即将判定。笔者认为,苹果公司在受让、使用ipad商标权过程中,至少有三大疏漏。
其一,苹果公司系从英国ip公司受让ipad商标权的(注:ipad商标系英国ip公司从台湾唯冠处受让后,再转让给苹果公司的),在此过程中其没有严谨审慎的了解ipad商标权权属情况。中国商标法规定,转让商标必须由双方到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商标局批准并公示完成之后,受让方才取得商标权。而对于苹果与深圳唯冠所争的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ip公司在与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即台湾唯冠)签署了转让协议以后,并未到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商标局未公告,受让人ip公司还未取得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权。此时,苹果公司与ip公司签订商标转让协议,是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的。
其二,苹果公司在受让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以后,“维权”方式有待商榷。苹果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其拥有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权,然而:一、苹果公司通过转让协议受让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权,在未完成商标权转让之法定手续之前,是不享有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权的,只享有请求合同相对方履行商标转让义务的请求权;二、苹果公司与唯冠公司并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苹果是否可直接起诉唯冠公司也是值得商榷。
其三,苹果公司在没有完成商标权转让之前就急不可待地推出产品,并使用ipad商标,客观导致自己在后面的履约谈判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反正“你急,他不急”。
提示:商标与品牌对于企业的重要已无需多言。企业间并购、商标的转让,都是借商标为载体,实现价值最大化。关注企业的知识产权,刻不容缓!
上海国创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部 王曙东 王丽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