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上海眼镜厂做镜片的,有一个订单客户投诉有问题,老板没有要来货款,说损失了几十万,现在扣我们车间几个人的工资没有发,老板说让我们共同承担责任,我们员工应该承担责任吗,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我们一个月工资才2000左右,我们的工资计算的很模糊,劳动合同上说的是计时计件相结合
律师说法:
这属于职务问题,损失应当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