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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创所被授权开展商标代理业务
更新时间:2013/5/20 18:59:18 浏览次数:4019
 

        2013年3月,我所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集中备案,被正式授权开展商标代理业务,成为全国首批可以开展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作为国家商标局直接授权单位,即日起,国创所可代理商标权益人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提出商标异议、提出商标评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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