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在我所大会议室时召开“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交流会”,国创所党支部全体成员及部分非党员律师、律师助理、实习生参加。会议邀请了普陀区司法局律公科副科长龚良华就党的十八大精神进行了宣讲。与会人员认真学习、记录、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