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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曙东主任受邀参加普陀区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
更新时间:2013/10/28 13:27:02 浏览次数:2645
 

2013年10月15日下午,在区级机关中心会场召开了普陀区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上海国创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曙东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受邀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主要是区财政局的起草《关于2012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报告(送审稿)》情况的汇报、关于实施《普陀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情况的汇报,区科委的关于普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区府办和区编办的关于编制《建立普陀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实施方案(送审稿)》情况的汇报,区公安分局的关于组建区属综合整治队伍情况的汇报,区食药监分局的关于编制《普陀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方案(送审稿)》情况的汇报,区联席办的关于申请周洪福、徐凤春、王正南、金龙妹、秦秀娟、徒宝霞(范耀珍、徒唤宝)信访事项核查终结的情况汇报。
    
王曙东主任与会,并对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事项议程发表意见和建议。对《普陀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普陀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实施方案(送审稿)》、《普陀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方案(送审稿)》等规章的草案,王主任认真听取各部门建议后提出:1、应当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上位法的规定。2、规章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3、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规章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上述三点获得与会代表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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