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早上我在路口与另一辆车发生碰擦,当时碰擦很轻微我没发现碰上了,以为没碰到,于是就离开了现场,但是后来发现车子有擦痕,于是立即联系了110,总台帮我转到了交警支队,支队说未接到对方报案,我下班后去了交警支队,对方说帮我作个记录。请问这种情况,以后如果对方司机报案的话会算我肇事逃逸吗?我现在应该如何处理?我需要去主动报案吗?另如果对方报案的话,交警会来联系我吗?
王孝律师:
不算肇事逃逸,你既然已经报警,就等待交警处理即可。如果对方报案,交警会来联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