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5
聚焦ESG背景下律师事务所可持续发展 ——上海国创律师事务所主办的第九届80后律所主任论坛成功在沪举办
2025年6月13日至14日,由上海国创律师事务所独家主办的第九届全国80后律所主任论坛在上海城中希尔顿酒店成功举办。本届论坛以“ESG背景下律所可持续发展”为主题,汇聚了来自英国、阿联酋、马来西亚、新加坡以及..
06-24
【媒体报道合集】将80后律所主任的声音传得更远
一个论坛活动能够连续举办9届,已然成为一个具有可持续发展生命力的IP。为了让80后主任群体的声音传递更远,我们共同建设这个大IP,使其更具有社会影响力。 主办方特邀上海普陀律师、经济日报、解放日报、..
06-21
国创观点|提供劳务者受害如何主张赔偿
在民事活动中,无论是工程建设、还是装修装饰,各行各业都离不开劳动力。劳动合同法意义的劳动者为此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除此之外,劳务作为劳动力供给的一种方式也普遍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我们知道,..
公司拖欠我三年保险,现在我仍在职,但拖欠的是09-11年的保险,我想挽回自己的损失,可是有人告诉我已经超出时限无法挽回,我想求助,有何办法,谢谢
律师说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