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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更新时间:2011/12/28 11:16:05 浏览次数:3454

 

                                                                               作者:张晓雪  律师助理    

一、新法关注;

      1、201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即将实施。车船税是对车辆和船舶按年征收的一种税。  车船税法所附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列举的车辆、船舶都需要缴纳车船税,具体有乘用车、商用车、挂车、其他车辆、摩托车和船舶六大类,但是拖拉机、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均不在车船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内,同时还规定对新能源车船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 ,更值得大家注意的是没有依法缴纳车船税将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检验手续,在这里提醒广大市民查看自家的车船是否属于交税种类,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201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即将实施。决定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最大的亮点就是增加了个人“指纹”这一项目,同时规定: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这一款足以使一些银行、招聘单位、航空公司等一些极易得到我们个人信息的单位小心谨慎行事。

二、上海新颁布的法规及相关规定: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2011年10月19日)本细则主要涉及房屋征收范围的确定、征收补偿方案的拟订和论证、征收补偿费用等内容,其中大家最关心的征收后的补偿事宜由专章做了详细规定,这将减少“钉子户”的数量,也会减少我们不想看到的死在铲车下的这一悲剧,本细则的实施将大力推动社会的建设,当然更重要的是“补多补少”的一个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