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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一把,赔十万,天津许云鹤翻版“彭宇案”

更新时间:2011/12/5 11:06:42 浏览次数:2869

      2009年10月21日,许云鹤驾车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行驶,恰巧看见王老太跨越路中心的护栏,后王老太不慎倒地受伤。许云鹤表示,怕老太出危险,当时他立即停下车,对老太太实施救助,并拨打了120。

      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就此事作出判决,许云鹤被判决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王老太108606.34元,其中包括残疾赔偿金87454.8元。

      这起事件在社会上掀起轩然大波,救人反而还要赔钱,网友们更把此案称作“天津版彭宇案”。

      国创律师吴佳豪认为:法院对于此案的判决是缺乏事实根据的,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并无证据证明许云鹤撞人。该案的主要问题应该是事实层面,而不是法律层面。根据《民事诉讼法》,有“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老太太一方应拿出充分证据来证明被告有罪。目前由于该案的相关证据不足,法官确实很难做出判决。但如果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就判定司机承担法律责任,势必会再次损害社会公共道德体系,那就真的成了第二个“彭宇案”。